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高社会环保法治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伊吾县人民法院,在伊吾县伊吾镇振兴社区组织干警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法院干警围绕环保法、民法典进行宣讲,并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规,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环保法律咨询,倡导公众增强生态文明和法治意识,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生活,共建美丽家园。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通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激发参与环保活动的热情,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保氛围,受到一致好评。